公务员分类管理需要解决公务员晋升通道的问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会议指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要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确立体现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的职业发展通道,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更好调动公务员积极性。除此之外,这些规定出台将给公务员队伍带来什么影响?(人民网)
目前在公务员内部不分类别,所有公务员都使用一种管理方式,晋升、工资等都是一个模式,这不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科学化管理。因此,公务员法从实际管理需要出发,根据职位的特点、性质、管理需要以及人才成长规律的不同,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各个类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
当前我国公务员考试选拔任用制度,实际上是公开招考与少数人选拔相结合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公务员录用实行公开考试,但是,国家机关在录用公务员的过程中,可以“择优录取”。而这就提供了操作空间表面上的公开考试,实际上可能变成定向招生的幌子;而择优录取则可能变成少数人上下其手的借口。
但是,在我国由于没有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结果导致公务员考试选拔录用制度成为各种腐败行为的挡箭牌。为了提拔领导干部子女,采用公开考试的方式,以考试掩盖任人唯亲的腐败问题。这是我国未来公务员制度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
在公务员没有实行分类管理时,常常只能拿同一套标准考核不同性质的职位,导致考核缺乏充分的科学性,好坏往往只能由主管领导说了算。在这种粗放的管理模式下,容易滋生“裙带关系”和“潜规则”。
改革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解决公务员晋升通道的问题,还包括如何使分类管理成为政府部门人才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在分类管理的背景下,公务员的培养、监督和考核等如何进行、是否与原来有所变化,都是应该考虑的问题。而这些,同样需要相关的配套制度来解决。(文/钟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