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GDP
绿树掩映、繁花似锦、天蓝水清、空气清新……这是每个人对于自己所生存世界的美好期许。生态文明是必需品,因为只要生而为人,就必然对洁净的水和空气有先天依赖。(贵阳网)
随着现在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大家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发展,不能忽视生态文明建设,不能破坏生态;人类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必须保护生态平衡。
中华文明近五千年,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中华文明,始终强调天人合一,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历朝历代都有生态保护的相关律令,“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虽然有些律令今天看起来比较残酷,但当时执政者重视环境的决心是决不含糊的。
生态环境的问题,本质是社会公平问题,受环境灾害影响的群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侵害他们的切身利益,是最大的社会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党政同责”的环境损害事件问责原则,提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这是为生态文明建设划了刚性红线,更是给党政领导干部划了终身责任红线,给那些头脑发热、唯图GDP政绩的人带上了紧箍咒。
拒绝对大自然进行野蛮与粗暴的掠夺,积极建设和认真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是我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努力奋斗的长远目标。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经济低迷,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速度换挡的关键时刻,生态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就尤显重要。生态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质就是从工业文明向新型文明的伟大转型,谁先搞好生态文明建设,谁就领引世界经济发展。
我们正处于一个新型文明的前夜,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科学的决策,长远的规划,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党政领导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坚持岗位问责追责,就像呵护一个婴儿成长一样,需要多年的贯彻实施,才会出成果,出效益,才能实现经济和生态良性双发展。(文/沽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