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非“小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日发表文章指出,“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查处通报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文章指出各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6月2日搜狐新闻)
如今,反腐的飓风席卷神州大地之时,老虎野猪式的横冲直撞自是大大收敛,但是狐狸狼狈们的狡猾则会更多。我们切不可以为小河掀不起大浪,小权弄不出名堂,而应时刻注意反腐斗争中的新动向,既要揪住豺狼的脑袋,也要抓住老鼠的尾巴
“小官”腐败,大凡指的是一些公务员的贪污受贿。这些“小官”,虽然“名不见经传”,其实却有着特殊的“背景”:一是岗位特殊。大多是单位管钱、管物的实权派。二是地位特殊。虽然职级不高,但他们大多跟在领导后面,属于“身边人”之列。“小官”腐败虽然影响要小得多,但危害却不小。这种腐败行为因其小又隐蔽性强,往往“灯前瞎”,久而久之很容易酿成“千里之堤,溃于一穴”的大祸。
细加观察,“小官”腐败有的具有群体性和公开性的特点,往往是“你有我有全都有”;有的甚至还以“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名义,搞集体“排排座,吃果果”;还有的则是公然地“近水楼台先得月”,在贪占便宜或吃拿卡要方面,往往是明火执仗,表现出侵害群众利益的直接性。
俗话讲,“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党的执政根基,基层群众是党的执政力量源泉所在。夯实基础,关键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幸福和谐的氛围。“小官”腐败存在的地方,总是或多或少地负面影响着群众的价值观、幸福感,社会的和谐度、公正度,这都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对于“小官”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公正、和谐与幸福无处不在。(文/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