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治党贵在坚持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今日刊发的题为《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之五——聚焦突出问题体现管党治党新实践》的文章中指出:一些腐败分子为了保住并攫取更大经济利益,在政治上有更大的诉求,从而搞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这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人民网)
从严治党易,始终从严治党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体现到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必须把加强干部建设当作重中之重,对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更严格的约束、更高标准的要求;必须坚持与健全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开展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必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将更加繁重的任务摆在我们党的面前。只有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我们党才能永不变色、永葆活力,带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表明党是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的是执政党履行使命的自律与担当;但法律从来都不是只管老百姓的,彰显法律的尊严与效力,执政党带头践行法治的率先垂范至关重要。如果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把“党纪国法”相提并论,缘于两者的主旨同归,立意同向。鉴于党的许多干部肩负引领社会、管理一方的重要职责,从严治党更有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的深层含义。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以健全党规、铁腕反腐的吏治成效,破除“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才能为全民守法、践行法治营造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从严治党,就要长管长严。严明党的纪律,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和批评监督渠道;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文/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