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确保“扶真贫、真扶贫”
近日,媒体报道广西马山县“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记者11日在马山县调查采访获悉:这3119人中,超过贫困线标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3048人,已于2015年9月全面停止享受扶贫政策待遇。该县已对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中国共产党员新闻网》)
早在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不断强调,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在不断强调精准扶贫的同时,“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一系列扶贫问题时有出现,贫困对象的评定没有按照相应政策制度实施与落实,造成“扶贫”变为“扶富”这一畸形现象。
精准扶贫重点与难点都在于精准,如何准确落实受扶对象是重点更是难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监测公报数,中国还有7017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仅剩六年时间要实现全部脱贫。扶贫对象的“跑偏”已是精准扶贫过程中,所必须直面与解决的问题。
精准扶贫如何“精准”。
提高认识是基础,各级组织机关需要不断加大重视,结合上级文件与基层实际情况,将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领导干部坚定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评定扶贫对象按条例办事,拒绝“认亲为贫”、“认友为贫”等腐败事件发生。
明确标准是关键,对于“贫”和“富”没有标准很难界定,群众应该结合自己情况,对应两条标准“红线”:一是农户自愿申请;二是按2013年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递交申请,使识别工作有据可依。
责任落实是必要,扶贫工作多且杂,层层落实需把关。精准扶贫过程中需明确各级责任,严督实导,建立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出现问题,立即处理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扶真贫、真扶贫”。(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