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让“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常态化、长期化
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人民网)
广东省党员干部刘富才,在担任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长期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本人及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这是权力任性造成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但自己“懒政、怠政”,且利用职务之便给家属提供种种“好处”,是无视党纪法规的体现。
党员干部为什不但不为“人民服务”、不为“人民谋福利
”,反而还如此“任性”呢?是谁给了你那么大的权力呢?从刘富才时间我们不难看出,干部们的权力之大,手腕之厉害,但从另一面也看出我们党和国家反腐的决心和毅力。无论你职位多高、“资格多老”,犯错了,必将被关进制度的牢笼,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
当官就不能发财,想发财就不能当官,这是常识。但为什么那么多官员不但盆满钵满,其中有些还在外面租房,把岂止是车载的钞票堆得房满屋满呢?贪欲之心毁灭了他们那颗原本善良的心。古人语:“恣欲纵行,得意失终生,慎始慎独,律己得康宁。”用权势得来的钱财也许能使你有短暂的“幸福与安宁”,但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的官员牢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想事、谋事、干事、成事。”不要利用权力之便而接受贿赂。某些高官、甚至中官,不怕铤而走险,大肆贪腐,吃相难看,欲壑难填。倘若我们有一个好的官场环境,健全的制度去约束,他们也不敢大肆贪腐。
目前对于职务犯罪,我国主要以刑法的角度进行判刑,在经济方面的判罚比较简单,只是追缴赃款,没有额外的威慑性惩罚,贪官往往有“牺牲我一人、幸福几代人”的心理。“终身监禁”既能体现严打腐败的一面,又能达成控制死刑的目标,必将对那些肆无忌惮的腐败分子,起到与死刑不相上下的以儆效尤的作用。
反腐的根本要义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在于使用公权在一种合法、合理、有效的轨道上运行。从猎狐行动,巡视不留死角。治理裸官,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再到贪腐犯罪“终身监禁”,一步一步把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让“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的常态化、长期化。(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