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内外兼修”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灯下黑”
9月23日,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纪检队伍如何严防“灯下黑”问题给出了最好的答案。笔者认为,只有注重“内外兼修”,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灯下黑”问题。
“内修”素养,提升免疫力
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生的腐败“免疫力”,时常会收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很可能无法做到秉公执法,甚至为腐败开后门,充当保护伞,危害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免疫力,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出现“灯下黑”。
一是要修身立德,主动培养公正不阿的品格,自觉抵制不当之风,自觉、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别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不违反的纪律自己绝不能违反,从自身抓起,以过硬的作风,落实“三转”要求;
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坚决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同时,要牢固培养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工作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反对“假、大、空”,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为出发点谋划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严于律己、秉公执纪、文明办案,以实际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外修”监督,促进内外循环
为了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纪检监察权力不被滥用,除了运用常规的教育、查处、再教育的方法外,还应该运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强化内外监督,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要成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再“干净”的岗位,也会受到“污染”,只有受到监督,权力的“野马”才不会脱缰、才不会失控、才不会沦为谋私利的工具。其主要职责是:专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政的廉洁性、履行职责的正确性、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执行纪律的公正性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增强内外循环监督。逐步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从实际出发尽量减少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建立立体、全面的监督模式,如可以引入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等形式,加强对纪检干部作风、执纪执法等方面的监督。
三是要经常向人大、政协等通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外部监督组织交流情况,接受监督。(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