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购卡实名制可以精准打击“购物卡腐败”
海都讯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福清镜洋镇财政办主任陈孝金、原经管站干部翁玉平违规收受购物卡,被处党内警告。笔者认为:这本是不该再犯错,却屡屡有人犯错的区域。购物卡是有价值的,可以视为现金交易流通的,那和收受现金虽然概念不一样,违纪违规的行为性质却是一样的。既然身为财政办主任、经管站干部,都是从事经济工作的,明知的事情,却还是违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一击警钟应铭记于心。真是栽在小小购物卡上的干部,要记住,切勿伸手,不该拿的千万不要拿,这不光是曝光警告这样简单的事,在人生的历程中,这是一个代价很高的教训。
购物卡是集餐饮、购物于一体的消费卡,是代金券的一种。(现在一般送客户或用作员工福利发放),这种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的,一般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购物卡(有的也叫VIP会员贵宾卡积分卡)销售。在发卡单位使用时,不需要密码,直接给收银员刷就行了,打印的凭条可以看到余额。办理购物卡不用身份证,很多贪官利用这一点大肆索贿,购物卡这样受贪官“青睐”,主要原因是“婉转隐蔽、受者踏实”。在国家重拳打击腐败犯罪的环境下,收取现金、实物及银行储蓄卡,无疑会给受贿者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惧与压力,然而,收受行贿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送来的无任何身份证明的、小量多次的购物卡,则显得踏实自然、顺乎“情”谊。这种方式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双方一拍即合、易于交易。
在经济上犯错误,从党员干部的心态上分析,他们往往喜欢投机取巧,特别在利益面前,个人私欲膨胀,把持不住自己,贪污或者是接受了贿赂,因为做的比较隐蔽,一时没有被发现,他们觉得成功了,于是越做胆越大,直至锒铛入狱,悔恨不已。购卡实名制可以精准打击“购物卡腐败”。
对症下药,深刻认识心存侥幸这一不健康意识的危害性,找到防范措施。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各种政治、文化学习中悟出一个道理来,就是善于学以致用,要做本分人,要好好干活,不要动歪念头。(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