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监管之手严打扶贫腐败
2016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共涉及8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村干部5人。
自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福建省共发现领域腐败问题线索1078条,目前已核查991条,立案349件,处分485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1017人,对716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先后分4批通报30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公报内容释放出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但近年来,各种套取、挪用、截留、克扣困难群众扶贫资金的新闻,依旧屡见不鲜,不少扶贫资金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毫无顾忌将贪婪的手伸向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由此可见,加强扶贫开发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刻不容缓。可以说,这直接关系到扶贫资金的安全与脱贫攻坚战的进程。
从近期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看,“硕鼠”数量多、分布地域广,说明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在扶贫资金、项目增多的情况下,相应的监督机制没有及时跟上,以致出现监督缺位、滞后、错位的现象。在改革进程中,改革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原有的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逐步显现。因此,如果要全面打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就要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
扶贫工作成败事关全面小康的发展大局,关乎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情深,不容半点马虎和差错,更不容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黑手”贪占蚕食国家和群众利益,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同时增强问题意识,关口前移,多方发力,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的监督,特别是办事中的财政监督检查、审计和稽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扶贫公示公告制度,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江油市路政大队 舒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