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虎成果初看法制建设成效
十八大以来,有48名原省部级以上贪官被判刑,其中今年宣判了28名,为历年最高,我们终将不再“谈虎色变”。
在中国的反腐决心已经凝结为密集反腐行动的今天,28虎落马令人惊叹。而这背后,更离不开我国司法制度和法治建设的又一次辉煌胜利。
法治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崛起的治理路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的平等与中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保护与惩处不会因任何人的身份、地位、职务、功绩有所区别。在28虎中,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两名副国级官员的受审过程,尤为引人关注,也是法律平等原则的最好展现。
郭伯雄、令计划获无期徒刑,粉碎了坊间“刑不上副国级”的隐秘传闻,而严格依法进行的庭审过程,更是打了某些外媒“反腐有政治因素”诡谲言论的脸。
在法治国家,法律是每个人的行为指引。作为最具有刚性的法律秩序,刑法以“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为基本原则。这就是说,依法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必须以刑法规定为唯一依据,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减轻或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让所有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是法治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间寻得的平衡点。
今年尘埃落定的28起案件中,除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郭伯雄案件中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外,其余“审虎记”均依法公开。而即使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依据法律规定,最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通过媒体主动公布有关案件情况。事实上,这些诉讼案件的公开,绝非自庭审始。据媒体此前统计,截至今年10月21日,最高检已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322条,其中新增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官员21人,提起公诉35人,提起公诉的人数已经是去年提起公诉总人数(22人)的1.5倍。可以说,正是司法机关日益主动开放的姿态,让“暗箱操作”的质疑止步于公开的自信。
当每个弄权贪腐者都能依法受到惩处,当法治精神、法治方法深入官员与百姓的心中,我们终将不再“谈虎色变”。
(贾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