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政府部门本身职责
今年着重关注建筑业从业者工伤权益。据新华社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1日发布消息称,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2亿人,达到20639万人;工伤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年有198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工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8个省份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进行了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进一步规范,已有10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人民网)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政府劳动社保等职能部门的本身职责。这些部门,需要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对各种侵害劳动权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惩处。这些部门的设定,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做好本职工作,需要有真情有实意,瑶瑶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的劳动社保部门做出了很多努力。全国各地在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一些企业主采取了强制措施,查扣财务,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甚至对违法者罚款行政拘留,申请进行刑事处罚。这对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商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现在,各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大幅度减少,让劳动者付出劳动能够获得应有的收入。以前那种农民工流汗更流泪的状况得到极大的改善。
成绩不可磨灭,但是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上,还需要更多的努力,付出更多的劳动和真情。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很多保障和权益,如工伤、保险、福利、休息等等权益。这些权益是一个文明、公平、公正的社会应当赋予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需要我们部门去监督落实。但是有很多用人单位和组织,特别是私营单位和企业,包括小个体经营者,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工人合法的权益,很多短斤少两、项目不全。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是法治社会不能够容许的行为。
运用法治思维,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监督部门依法监督、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面对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侵害,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具体责任人,更要有依法开展工作的理念。坚决杜绝各种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为其他违法者开一扇违法的后门。在严厉查处和惩处之下,必然会逐步扭转劳动者利益受损的情况。
现在,国家从建筑工人最关心的建筑工伤保险开始,全力推动保险实施,更是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开端。只有用真情,有实际工作,才能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才能够真正实施起来。(文/胜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