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国:反腐也该顺着“豪华墓”查一查
在山西太原附近一家公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里的高端客户从一开始就有官员,有些豪华墓墓碑上没刻名字,“当官的怕让别人知道,名字都不刻了”。在带领记者参观时,工作人员指着一处价值36万元的“庭院式墓地”说,这个刚使用没多久,是山西省某厅级单位官员家的。(《新华网》)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要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则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数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不得销售超面积、豪华墓位,各省区市也先后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据了解,一些官员的“豪华墓”是靠贪腐得来的。2014年9月,广东农民林培强在广州中院受审,其与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联手,以“复垦耕地、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由,共同贪污350万元公款用于“造阴宅、求风水”。
中央对“豪华墓”明令禁止,对于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尤其是一些官员的“豪华墓”是靠贪腐得来的,所以反腐败不能放过官员的“豪华墓”。
那么如何防治官员贪腐,从根本上杜绝官员的“斗富、攀比”之风,需要我们认真思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措施防治官员贪腐。第一,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在政府机构工作的各级官员——从科长到部级官员,都要定期主动向监察部门进行家庭财产申报,对因工作性质而易产生腐败的海关、移民、税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也要进行登记。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监督。要突出对现职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审计备案,在干部变动前,将其在原领导岗位时个人财产情况进行备案和公证,在新职位任职期满或因其他情况工作变动后进行单位和个人等多方面财产审计,和之前审计备案情况进行对比,发现财产突增情况及时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形成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检查经办人终生追究责任。设立反洗钱和防止不法钱财转移的法律条款。为防止洗钱和个人不法钱财在家庭内部、亲属和朋友之间转移,在法律上应对存入金融机构 的不法之财严格界定。(文/胜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