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节日腐败”反弹
近日,青海省纪委发出通知,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提出要求。通知强调,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年货节礼及各种预付卡、购物卡;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隐秘场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年12月22日)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通过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举措,织密监督网络。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抓好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媒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一有举报,坚决予以查处。
此外,也有专家建议,党员干部必须要全面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审慎对待亲情友情,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感情投资”和拉拢腐蚀。此外,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等领域和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运行过程真正置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