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为官不为”要下狠手出重拳
近期,南昌市部分县区对11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有干部上班时间吃东西、迟到、脱岗、浏览淘宝网页等行为,并作出了书面检讨、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处理。
“为官不为”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可谓五花八门,千差万别,但其最典型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领导干部能力不足,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出现“本领恐慌”,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不会为”。二是在新常态下,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空前加大。弛而不息的作风建设和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成为少数人“为官不为”的新借口,一些干部由于长期习惯于“当官做老爷”,习惯于得“实惠”、捞“好处”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从谚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为官者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民公仆,在其位就得谋其政、尽其责,只有让群众满意了,我们才算是称了职、当好了官。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明显转变,但是在一些地方,“ 为官不为 ”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干部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待工作消极倦怠、不思进取。一些干部为了怕做错事宁愿抱着不做事的错误观点宁愿选择明哲保身,这些“ 为官不为 ”的行为势必会败坏党的声誉,破坏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针对官员各种不作为,尤其是身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作为,畅通维权举报申诉渠道,鼓励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全面监督,对监督举报属实的,依据《办法》严肃处理。同时,通过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电视等媒体问政、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等多种形式从严治理,对“为官不为”现象“对号入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增强问责的威慑力和警示性。
如何克服“当官不为”,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为老百姓谋福祉;二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和监督机制,在造福老百姓的基础上,要把官员的晋升与工作业绩挂钩,对“ 为官不为 ”者,要坚决给予打击,该警示要警示,该处置要处置,让那些无所作为的领导干部始终绷紧一根弦。同时,让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为民为公积极作为。(文/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