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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纪在前”提升反腐成效

脢卤录盲拢潞2017-11-25 18:08:54 脌麓脭麓拢潞

  

  今年以来,常熟市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截止目前,已谈话函询14人次。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该市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探索防范预警机制,出台《常熟市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适用情形、程序方式等内容,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审核统一制式表格文书,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新华网2017年11月)

  反腐败譬如治病,有病入膏肓才施治的,比如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腐败案件和人员,也有病未发而予以防范的,比如用铁的纪律和规矩约束人,监管人。以前,查处腐败案件,往往都涉及到违法犯罪层面,一个腐败官员被查处,大多都涉及违法犯罪问题,一方面说明腐败程度之深之重,另一方面也说明纪律规定在反腐败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重违法惩处轻纪律约束的情况较为普遍。而现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积习,加大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规矩立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了组织纪律的监管约束作用,使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深入人心。

  挺纪在前,要明确纪检机关职责定位。要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确保履职尽责。党纪国法,紧密相连,但其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方式是显著差异的。党的纪律和规矩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硬约束,有了纪律的指引,纪检监察机关也能够更好地照章办事,专注于查究违纪违规问题,与执行国法的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明确分工,互不干涉,体现出法纪分开,呈现出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凸显反腐败本身的章法和成效。

  挺纪在前,要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预防腐败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监督,能够在思想上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对纪律的重视和遵守,改变一贯的轻视纪律、蔑视纪律甚至践踏纪律的局面,做到自律自省,自我约束,对预防腐败有重要意义。纪律就像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广大党员干部充满敬畏,不敢轻易触犯。

  挺纪在前,要常“红红脸、出出汗”。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处理在萌芽状态,起到“抓早抓小”的重要作用。

  挺纪在前,要完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谈话函询后,对于通过谈话函询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视问题性质综合运用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措施纠正或退赔,发挥谈话函询的辐射效果。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形态转化,对屡教不改,符合规定的从重、加重情形的,可从第一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并从严从重处理,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震慑效应。(文\胡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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