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监督”为扶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以强有力的纪律措施为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去年8月,有群众反映,昌宁县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国家补助政策,还有少部分群众重复享受补助,而且涉及到全县多个乡镇的许多贫困群众,甚至有的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昌宁县纪委派出11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乡村组干部并没有在帮助贫困群众争取国家补助政策中谋取好处和私利,而是对政策的学习理解上把握不准,在整合项目过程中让不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享受了国家补助政策,让少部分受灾的贫困群众重复享受了补助政策。对此,昌宁县纪委从严执纪,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40名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云南日报2017年10月12日)
要打赢扶贫攻坚这场战役,首先抓好纪律保障。要完善精准扶贫的配套制度,重点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让扶贫工作有章可循。
其次注重过程监督。积极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的情况,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级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要认真查找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中有无“暗箱操作”、以权谋私问题,在管理和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有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问题,在落实公示制、报账制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等问题。
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脱贫攻坚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让约谈提醒有实质内容,让谈话对象有触动思考,充分发挥警示预防作用,持续释放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放松的执纪信号。(文\彭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