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把“以人为本”作为落脚点
“抓发展是政绩,抓民生是政绩,把优良的环境资源保护好,对海南的干部而言,更是实实在在的政绩。”在省委七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这是一次政绩评价考核制度的重要改革。全会不仅明确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而且提出了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具体举措,充分彰显了省委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坚定信念和决心。这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又一重大行动,对推动海南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南日报2017年9月25日)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我党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和灵魂。党员干部要把“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关心群众安危冷暖,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亮点工程”、“形象工程”等徒有“虚名”的政绩,是“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追求去努力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真正远离“四风”,做出人民满意的实绩。
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创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强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并不是不要政绩。恰恰相反,我们党历来鼓励和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创造政绩,但这个政绩必须是真实的政绩,是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我们强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调防止和克服热衷于上项目、铺摊子,强调力戒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并不是不要政绩,也不是否定一切政绩,更不是让各级领导干部消极无为、得过且过。中央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基本前提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正确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文/胥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