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不是简单做减法
当教育主管部门忙着给中小学生减负时,部分学生家长却直言不讳:“家长对减负感到不安,学习成绩不好的科目在某个阶段拉下了,孩子以后很难跟得上,还容易厌学。”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其实,自1955年7月教育部发出新中国第一个“减负令”——《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以来,60余年间我国中央及地方相关部门出台的学生“减负令”多达上百道,围绕学习时间、考核方式、教材内容、课外活动、教师水平、学校领导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细致严谨的规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列入了本届政府要办的实事之一,这说明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已经到了需要从国家层面入手才能有效解决的地步。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今年两会上的发言厘清了这些疑问。他认为,“违背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超出教学大纲、额外增加的内容,我们把它叫作负担。在正常范围内的,我们把它叫作课业、学业,叫作必须付出的努力。”因此,减负绝不只是在课程、教材、考试等方面修修补补,简单地压缩学习时间,降低学习难度,而是减少那些枯燥的、乏味的、反复的、机械的学习,在有效的时间更充分地提升学习的质量,让学生既付出努力,又学得愉快。
给中小学生减负,自然离不开整治培训班乱象。当前,很多培训班巧设名目,借“奥数”“国学”“英语”等招牌招徕学员,以办各种竞赛吸引报名。特别是有的培训班打着“加强素质教育”的旗号,把素质教育扩大化、庸俗化。此外,培训班的师资也颇多水分,招生时吹得天花乱坠,实际授课的多是略知皮毛的“半吊子”。
为中小学生减负,不能仅依赖学校,而是应该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力量打出“组合拳”。教育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从师资力量、教育网点分布、经费安排等硬软件上,力争合理配置,公平施教。要提高教师特别是幼师的待遇,让教师全心全意上好本职课程,杜绝“身在课堂,心在走穴”现象。要减少宣传奥数等超纲超前教育,义务教育应以普及为主,不要争相设小灶拔苗助长。
同时,还要整顿培训市场,由教育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要明确培训机构具有的教育属性,提高开办这类培训班的准入门槛,建立严格的分类、分级标准。要监督培训教师的专业资质,坚持持证上岗,及时发现和清除冒牌“专家”、“野鸡”培训班。办班宗旨、培训科目、师资力量及收费标准等,都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加强教育、工商、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协调与合作,从审批营业执照、考核办学资质、核定收费标准、按章纳税,到日常的检查监管,必须各司其职、从严监管,共同促进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孙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