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让监督顺理成章,让腐败无从寄生
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是党在十八大后再次严格要求的党组织管理原则。这是对一个时期以来,党的各级组织在管理中比较松懈,党组织的凝聚力不强,战斗力滑坡的现实情况下,及时提出的纠正举措。一个组织严密、凝聚力强、战斗力强的中国共产党党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中国富强的需要,是中国人民全面小康生活的需要。因此,提出从严治党,就是为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事业,就是为了中国的伟大复兴。
党组织要凝聚力强、战斗力强,必须要各级党组织中的党员信念坚定、信仰忠诚、组织纪律性强,在党组织的指挥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体现党组织的整体性,做到党组织执政纲领的一致性。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严格教育和管理各级党员,尤其是要教育和管理好各级领导干部,让他们在党组织内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在群众中做一个模范的带头先锋。
思想的强大才会有行动的强大,党组织内的党员能够思想意志坚定,才能够抵御各种不良气息的影响,抵御各种腐朽行为的诱惑。党员的行为体现党员的思想和水平,只有在严格的教育之下,党员的思想才真正纯洁,行为才能够体现党的宗旨。
教育到位,监督要更加给力。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甚至产生严重的腐败。在党员干部提拔任用上,强化监督,是保护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不被腐化贪腐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必须从小事做起,从倾向性问题监督。
教育到位,监督要更加给力。在执行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职能部门的人员,需要按照职责要求,履职尽责。特别是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不但要提醒,还要进行严厉的检查。要及时通过组织进行提醒、谈话、纠正,通过组织的监督震慑力,保护干部不被各种利益拉下水,不沦为腐败的一员。这次北京市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所指出的“小官巨腐”、“都市村官”等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对村干部的教育,让监督顺理成章,让腐败无从寄生。(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