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选拔人才必须做好“为官择人”
“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这是唐太宗的一句名言,强调应该根据官位来选择合适的人才,选拔人才时应该任人唯贤,而不能任人唯亲。
然而,党员干部中“为人择官”的现象层出不穷,例如近年经常出现的萝卜招聘,官员利用权力为亲人或朋友量身定制职位,让一些无为之人、甚至是害群之马充斥在党员干部队伍中,这样岂能为民做事!
为官择人不是一句口号,首先要做到的是公平!据有关统计显示:近年引发公众普遍质疑的“火箭式提拔”的年轻官员中过半的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担任或曾担过重要官职,这个群体中的“官二代”占比较高,这种年轻干部的“火箭式”裙带提拔,难免给人以不同的想象空间。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破格提拔,严重损害了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严肃性,引发公众对组织人事工作公信力的质疑。这对兢兢业业、埋头实干的同志是很大不公,也因此助长了靠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往上爬”的不正之风。
因此,选拔人才必须做好“为官择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
培养选拔干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关乎中华民族的未来。为了避免“为人择官”的现象,一是选拔任用的标准一定要科学、经得起推敲。二是要有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以此保障党员群众对选拔过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了严格、科学的标准,有了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有了全程的党员群众监督,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不拘一格降人才”,把优秀人才选拔到党员干部中。(文: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