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杰:普好法律推动依法行政更和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对依法治理的重大部署,更是今后各级政府调整工作思路,走向法治的方向。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党和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具体措施。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权力,做到政令有据,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才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服。也只有人民群众信服,才会让我们的行政行为顺利推进。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政府必须将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做到执政合法。
在过去几十年,国家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逐步推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基础。同时,在法治的进程中,我们很多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采取了很多绕开法律法规的做法。用文件代替法规、用政策代替法律,用权力命令代替规范的执法程序。虽然在某些方面提高的行政效率,但是这是建立在违法行政的基础上,是一种懒政行为,和现在依法治国的方向背道而驰。
依法行政,需要各级执法机关和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各级执法人员熟悉国家行政执法的程序,严格按照程序,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而广大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不是了解得很透彻,在一些执法机关和人员执法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误解、甚至会已经执法过程中的冲突,造成社会不和谐、矛盾激化的现象。让执法过程中更规范、更文明,让社会秩序更良好,是执法的初衷和目的,这就是执法者向群众和被执法者普及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在要求。
要求执法者普及法律,从根本上,增强了执法者的责任心。一方面是执法者在向群众和被执法者普及法律的过程中国,强化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就是让被执法者和群众了解法律,加强了对执法者执法行为的监督;还有就是通过执法普法的过程,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增加对执法行为的理解和支持,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执法社会环境,奠定了基础,为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贡献。(文/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