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怀树:切断“隐性利益链”,实现社会组织健康茁壮成长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之外承担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非营利组织,其反腐倡廉建设,是整个社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廉洁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过去,中国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饱受社会诟病。其中,公职人员兼任社团领导职务,更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针对此类现象,各级政府健全了社会组织现代治理体制的法规规范体系和自治规范体系建设,有效地推进了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一步为行业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环境。
当前,“小政府、大社会”是社会管理改革的方向,但在强调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尤须割除“二政府”这一“毒瘤”,只有这样,才能切断政府机关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隐性利益链”,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茁壮成长。
要认真落实好政府权力下放。在让社会组织“松绑”之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要改变方式,依靠社会力量、媒体与公众以及第三方来进行监督、评估,不过多地使用行政手段去干预行业的发展,还权于行业协会,让行业真正实现自治。同时,进一步深化政社脱钩。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中兼任职务。对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从严审核把关。(文/李阳怀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