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兵:“休息好”才能工作好
“市领导带头休假”能影响多少人。“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当然正确。但对于普通基层职工来说,更正确的在于,“没有工作(收入),也就无所谓休息”,或者“没有高效的工作、体面的收入,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品质的休假”。
钢铁机器,都要定期停下来保养维修,何况是血肉之躯的普通劳动者,更要用高质量的休息,来补充体力,恢复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是国家尊重劳动者、关心劳动者的具体举措,为了将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早就有明文规定,也是从国家立法层面进行了明确。
休息好,才能够工作好,这是大众的常识。然而,早就明确规定了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为什么却执行得不好,还需要各级领导带头,在媒体上大肆宣传,还需要用示范效应来推动呢?
带薪休假观念还存在一定误区。长期以来,家庭给孩子灌输的思想就是要不计较个人得失,多谈贡献、少讲享受。因此,在大多数人中间,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的中流砥柱60、70、80后这个年龄层次群体中,多做工作、甘于奉献的思想还是主流。对于是否享受带薪休假,意愿并不是特别强烈。
带薪休假在社会激烈竞争下还没有成熟。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竞争非常激烈,很多人担心领导都没有休假,自己却时时提出休假,怕影响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单位中的地位。竞争的压力,特别是业绩的压力,让很多人不敢去奢望休假,只有奋力拼搏。
带薪休假在经济利益面前失去效力。很多私营企业,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在生产经营中,敢于违法很多法律,去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对于违反带薪休假的规定,不然职工带薪休假,是他们众多违法生产经营中的小儿科。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不得不在屋檐下低头,心中想过一过带薪休假的瘾,也只能够权且忍耐、敢怒不敢言。
一个带薪休假制度,一件关系到所有劳动者的权益、福利问题,制度早有规定、法律早有规定,现在却要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需要舆论力量再次推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当前,需要通过这样一件关系全民的小事,来反思我们在依法治国中的系统问题,更需要我们用法治的精神,来解决诸如带薪休假的这样守法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