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红玉: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信访工作被称作“天下第一难事”。从前也许是“青天情结”和权力崇拜,如今是让所有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2005年《信访条例》修订实施以来,“群众因信而访、政府依法而治”日益常态化,正在慢慢终结信访“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的难题,法治信访渐成信访工作主旋律。
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信访工作的关键,明确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信访工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有益补充。信访部门不直接解决信访问题,只是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攻克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难点需要法治破题。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审视当前信访工作,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引发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用法治思维来明晰信访工作职责,处理好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不能‘越俎代庖’。大量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处理中,关键在于“抓领导,领导抓”。领导干部对改革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工作要有系统性和紧迫感,要有责任、有担当,一步步做、一件件抓,善做善成。只有这样才能构建高效规范、和谐有序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文/叶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