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雁:官场“父子论”折射“权力观”扭曲
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区委书记研修班学员会心交流时,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就是党的代表,就是‘一线总指挥’”。国家和人民对县委书记寄予厚望,可见县委书记肩上的担子之重。正因为担子重,才要更有坚强的党性和法治意识。不能因为责任重就给自己封“爹”,让县委书记从“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
据报道,曾有一位县委书记大言不惭地说:“书记和县长之间,既是同僚的关系,也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甚至是爹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如此说来,县委书记为父,县长为子;上级为父,下级为子——“官场父子观”已成为官场“潜规则”。
官场父子观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组织原则上讲,上级服从下级,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奉行“父子观”的官场,不分是非对错,不听意见建议,上级要求下级的绝对服从,搞的是“家长制作风”,“一霸手”唱一言堂,根本谈不上民主与集中,实质上违背了组织原则。
官场父子观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在官场,官员职位高低不同,只是分工有所不同,但是从人格上讲,无论是县委书记和县长,还是上下级之间,其都是平等的关系。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的党内人员,无论职位大小高低,都互称为同志,实则是一种相互间的尊重。官场父子观,以官位高者为“父”,以官位低者为“子”,是对官员人格尊严的的一种践踏。
官场父子观破坏了党内的团结统一。在我国封建社会,奉行“三纲五常”,父为子纲,反映了封建社会中父子之间的特殊关系。父与子的关系,是一种父对子的养育关系,也是一种子对父的孝敬关系,延伸至官场,其内涵可见一斑。官场父子观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而且损害了人民群众和干部的鱼水感情。
官大一级压死人。一些党员干部自以为自身“位高权重”,受封建残余的官僚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扭曲的权力观,把权力当作“私物”,把自己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把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损害了政府形象,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文/刘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