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事业
消除贫困,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其中相当一部分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属于脱贫攻坚“最终的担子”、“最硬的骨头”。
脱贫攻坚工作当然可以扬长,锦上添花、越富越好。但是,由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任务重、时间紧、资金少,首先只能补缺、补短,雪中送炭。应当深刻理解和把握好“托底”的原则,避免针对贫困对象搞大剂量的投入,方方面面、不遗余力地扶持。如果针对贫困对象搞大投入、大扶持,使贫困对象一跃富裕,其结果可能是贫困对象富裕了、高兴了,而非贫困对象却有意见了,得了少数人的人心,却可能失去多数人的人心,肯定会失去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脱贫攻坚的标准是可操作的,而不是概念原则从扶贫开发到脱贫攻坚,提法上已意味着从过去的注重过程(扶贫)转变为更加注重扶贫的结果(脱贫)。脱贫攻坚的目的是使贫困对象摆脱贫困,但如何才算摆脱贫困,却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问题。(Y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