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丽丹:官商交往应有度
企业和政府是相辅相成的利益共同体,作为服务性常设机构的政府,是为企业等经济组织做好后勤工作,指导其发展的保障性后盾和后援。企业则是创造经济利益,为政府的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障,为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基础,由此可见政府与企业之间需要有亲密无间的合作双赢关系。而官员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一定程度上,官与商的关系就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缩影。这种关系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效率。良性的官商关系能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效率,反之则易产生腐败问题,对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今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交朋好友,不是与达官显贵把酒言欢,就是与富商巨贾觥筹交错。这背后说不清的“休戚与共”,道不明的“权钱故事”,老百姓其实都心知肚明。不可否认,确有部分领导干部交友不慎,常交酒肉朋友,爱与大款“勾肩搭背”。比如安徽黄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汪建设便是典型的“三多干部”——哥们多、饭局多、名牌多,身为政法官员本该“保一方太平”,却沦为地产商的“贴心大哥”,大到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小到摆平赌博被查、办理最牛车牌,一应服务,可谓“无微不至”。若是平头百姓交些酒肉朋友倒也无妨,但官员若是如此,难保不会成为溃堤之蝼蚁。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官员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为酒肉朋友“排忧解难”,轻则影响政府信誉,重则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然而让人深感痛心疾首的是,这样的事情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内并不鲜见。远的不说,单看近年来如王登记这般的落马官员,其背后多半有着自己的“丁书苗”。官员一旦交错朋友,无论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那样的大事,还是做变通、打招呼这类的小事,都会在无形中助长一种不良风气,传递出负能量。难怪有人讲,要警惕“群众路线”变成“江湖路线”。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很多地方政府业也对政商交往列出了详细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给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划定了“硬杠”。如广东省纪委要求领导干部在与企业交往时,不得收受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奖品、奖金等财物;不得以本人或配偶、子女等的名义筹资、借款、借物;不得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以及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和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此外,为筑牢防止官商“勾肩搭背”的“防火墙”,北京、上海、重庆、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已经开展试点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也在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