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丹:党员干部要担当尽责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等“为官不为”问题。他们有的遇事“打太极”,习惯于当“中转站”、做“传声筒”,遇事能推就推,能拖则拖;有的工作不上心,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凭“感觉”办事,靠“老皇历”工作;有的干事不尽责,能力“余额少”,素质“缺口大”,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等等。“木偶官”的这些行为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中国纪检监察部网站)
古人云:“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一任、担当一份、造福一方。一个负责任的政党,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一个负责任的干部,才会得到群众的信赖。在实际的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不仅需要勇于担当,更要具有纪律责任意识。
纪律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要廉洁自律。勇于担当是做好工作的要求,廉洁自律是勇于担当的根本保障。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更是一种责任,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