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驻机构作用
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是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是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意见》为派驻机构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监督职能、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是派驻纪检机构履行两项职能、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遵循,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意见有关要求,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自身的职责使命;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治监督,以更高的标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推动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自觉深化思想认识,分析形势任务,明确思路措施,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做到同向发力,协调互动,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推动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勤于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业务素质,切实增强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