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洋:“第一书记”要争当第一人
争当拥护党的领导的第一人。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做什么,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第一书记”作为党在农村的宣传员,要做好其他工作,首先就得坚持党的领导,争当拥护党的领导的第一人,做好榜样示范作用,引导村民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自觉践行党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始终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当下思想多元化时期巩固我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争当遵纪守法的第一人。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维护公共秩序,保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重要条件。它确保人民生活正常,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宁。在当下,虽然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较以前相比已有很大提高,但与法治社会的要求仍具有极大的距离,很多群众想问题、办事情仍然是不知法无畏。这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法治社会是极大的阻力。作为“第一书记”,必须要在村里争当遵纪守法的第一人,积极进行普法宣传,培养群众法律意识,让群众习惯于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引导引导群众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助推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
争当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人。干部驻村,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农村作为一个大熔炉,为“第一书记”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第一书记”要勇于争当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人。要树立起在其位谋其政的意识,始终坚持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引导村两委班子,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为民着想、为民服务。利用好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协调资金、项目,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以实际行动获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争当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第一人。任何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都可以归结为发展中的问题,“第一书记”要争当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第一人,始终坚持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积极完善基础设施,着力培植和扶持农村致富能手,让大家争当致富带头人,大力激发群众发展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争相发展特色产业,繁荣本村经济。(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