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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要突出重点发挥实效

脢卤录盲拢潞2019-07-03 17:42:44 脌麓脭麓拢潞

 

  今年以来,海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推进廉政谈话、微信提醒、学习教育三方面工作常态化,监督抓早、执纪抓小,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廉政谈话常态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廉政谈话这一有效监督手段,一方面,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另一方面,抓住重点岗位、关键人,对新任领导干部、财会人员等进行廉政谈话,通过打廉洁“预防针”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守住底线,自觉维护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2019年6月14日)

   干部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增强自身战斗力、生命力和长期执政能力的保障,其重点和根本是权力监督。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要求党在任何时期,都始终把干部监督作为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加强纪律和规矩约束,对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意义重大。干部监督要突出重点性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才能有效凸显监督效力。

  干部监督要注重预防在先,注重抓好日常提醒和教育。监督运行程序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切实提高防范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强化干部自我监督。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将干部纪律教育贯穿于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纪律教育,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性。同时,要将提醒警示日常化,实现微信提醒常态化。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经常性的开展纪律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教育,强化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思想自觉,让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及时通报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和案例,经常性提醒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线。通过润物细无声的常态化提醒,让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入心入脑。

干部监督要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构建监督长效机制。监督途径由组织监督向纪检、审计、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建立完善了由纪检、组织人事、审计、司法等部门参与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研究问题,落实对策。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干部监督要突破重点领域,注重对重点岗位的重点监督。干部监督要聚焦责任落实、工程项目、重点资金使用、中心工作实施重点监督,并对重点岗位要聚焦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实施重点监督。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对各单位“一把手”和掌有项目资金等实权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审计,并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干部监督要聚焦抓早抓小,注重及时发现和纠治问题。建立健全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汇总、运用机制,把纪检、司法、审计等部门在工作中收集的相关监督信息统一汇总、集中运用。建立健全与执纪执法部门日常联系通报制度,提高监督信息的时效性,提高监督信息利用效果。干部监督要聚焦担当作为,注重了解干部在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履职监督。针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制度,通过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提醒函询诫勉工作长常态化,使提醒函询诫勉真正成为日常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力抓手。

干部监督要延伸监督触角,注重了解掌握干部8小时以外。同时,监督范围从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由此,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相关情况。此外,监督力量从组织监督向群众监督,加大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形成了干部监督的合力。

干部监督要畅通举报平台,注重形成全面监督合力。监督信息渠道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切实提高监管覆盖面。拓宽监督信息日常收集渠道。通过纪检监察系统和组织人事部门开通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信箱,健全完善“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注重将被动地“等”信息与主动地“取”信息相结合。及时收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任人唯亲等问题现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重大情况,由纪检、审计等部门协调做到“门诊、出诊、巡诊、会诊”四结合。

干部监督要强化事前监督,注重事后惩罚有效结合。要建立起行政办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平台来加强办事效率的监督,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从而使问题公开化、明朗化,使违反制度者公开暴光,使问题在未产生不良后果之前及时解决,同时推进惩处工作法制化,强化法纪约束机制。强化制度的规范功能和惩戒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权威,弥补惩处工作中的纪律疏漏,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力,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提高制度反腐的科学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干部实绩全面纪实,防止“为官不为”干部。充分运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等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人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函询和谈话提醒,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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