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走38000元血汗钱还跟民警讨“好处费”
小伙子涉嫌票据诈骗取保候审
本报记者 王志浩 通讯员 周余丽
本报讯 员工等着领工资过年,企业负责人却不小心丢了支票,钱被人取走。民警调查后迅速锁定取钱人,连夜将钱追回。前天,涉嫌票据诈骗的陈辉(化名)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1月28日早上,天台某企业负责人王丽(化名)来到银行准备用支票提现,但翻遍口袋却发现支票不见了。
王丽本来准备提取38000元给员工发工资。钱拿不出来,会影响员工过年。她打算挂失支票,却被告知有人用这张支票将钱取走了,王丽立即向天台三合派出所报警。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捡到支票并取走钱的是一个小伙子,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私家车,离开银行后开车上了高速,进入江苏境内。
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天台警方查到了这个名叫陈辉的小伙子的联系方式,于是给对方打去电话。
此时已是1月29日晚11点。接电话的是陈辉的母亲王某。她听完民警的话后竟问:“那把钱还回去有好处费吗?”民警告诉王某,陈辉的行为已经涉嫌票据诈骗罪。根据相关规定,捡走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王某还是对民警的话表示怀疑,语气强硬地称要咨询律师后再答复。
1月30日一早,王某打电话告诉民警,咨询过律师才知道儿子犯大错了,马上让儿子把钱还回去,并配合调查。当天,民警提供给王某的账号里就收到了38000元。随后,陈辉来到天台三合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