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处费成家常便饭,干部教育需注意
原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镇委副书记赵雷武因受贿落马。赵雷武表示,自己曾利用担任项目征地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水产养殖户林老板的养殖场提供帮助。几天后,该老板给赵雷武送了几箱礼品,说是“答谢”。从那之后,赵雷武把收好处费当成了家常便饭,形成了“惯性”。(中国经济网3月4日)
收取好处费,自然是在“帮助”别人之后获得的“感谢”,而或许在尽自己的力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人做事,还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的。比如捡到他人的钱包,在花费自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后才还给失主,还是可以在道德允许的范畴内,获得自己相应的所得。然而对于干部而言,即便是尽力帮他人取得成功之后,是否能够理所当然的获得答谢呢?
或许在很多的领导干部眼中,自己为他人提供了方便,确实是使得他人的事情得以更好的处理。然而干部的身份是特殊的,代表的不仅仅是干部自己,而自己所能够提供的便利,更多的也是权力给自己的便利,而权力本身也就应该来自于人民并且服务于人民,既然自己已经获得工资报酬,当便民成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和职责要求之后,那还有什么资格获得感谢呢?
而如若这样的便利已经不在法律允许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