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让群众来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昨天,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热议“三严三实”,认为这一要求是向各级领导干部发出的作风建设新的动员令,显示我们党在作风建设上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来源:北京日报2014年3月11日)
王晓初代表说,“三严三实” 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精神,所有的领导党员干部都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如何用好自己的权力为群众服务。笔者认为,如果简单的理解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就是所有领导党员干部要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当前,我们正在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贯彻中央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广大领导党员干部即可以把“三严三实”作为一面镜子,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人们常说:“严是爱,松是害”。也常听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都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当然手中也或多或少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权利越大,责任也就越大。那么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才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遵守党纪国法。这样才能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好事,也才能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