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为理当“高大上”?
公务员行为理当“高大上”?
日前,大东区出台《大东区公务员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的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光明网2014年2月10日)
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在沈阳大东区实行的公务员行为规范引起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公务员作为国家干部,服务对象是面对广大群众,个人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同时,好的行为作风,也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因此,严格公务员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树立良好形象,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走好群众路线至关重要。
微笑待民,改善工作态度为群众。
大东区公务员行为规范指出,公务员在接待群众工作中,不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等。提出这些要求,无非是在对公务员对待群众的态度上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国上下开展“走基层”,走群众路线的浓厚氛围中,借助这个平台,对公务员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办事态度,有效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切实走好群众路线。
倾力服务,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
三千里办证难、群众办事门槛高等事件曝光后,公务员工作作风再次聚集大家的视线,改进公务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