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梦魇——谁人可治?
,美国人最早明白“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的道理,所以他们早在1955年就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年颁布了《清洁空气法》,1967年又颁布了《空气质量法》,此后不断地修订完善,不仅明确了全国境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最大含量标准,还对政府达标设定了明确期限,对各行业的责任进行分解和明确。我们可以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效仿颁布自己的配套法律法规,建成尾气监控中心。对不合标准的不合法规的要强制执行。要从法律上建构起共同而又有差别的责任体系,影响雾霾天气的汽车和工业排放从根本进行遏制。
最后在治理的同时,我们要大力鼓励新能源的使用研究。除了规范的立法和严格的惩处措施,我们要敢于尝试多项举措,多管齐下治理空气污染。着力推广新技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比如建筑物的取暖问题可以通过建立节能写字楼、提高现有建筑能源利用率、利用新能源等方法减少此类污染。同时,应该在城市外围建设大型环形绿地,如果政府在治理空气方面有疏失,媒体群众要大胆行驶监督权,公民获知空气信息的途径也不能被某些部门独家垄断。大家都要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环境健康献计献策,让雾霾梦魇早日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