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原交通局局长是个黑心局长丧尽天良贪污腐败
等待中央巡视组彻查!
举 报:
我们是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现向巡视组领导检举博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裴树刚违纪违法行为和事实:
一、违纪行为和事实
(一)、违反国家住房政策、无原则分配住房、损害职工利益
博兴县委县府同意交通运输局为职工新建一座高层住宅楼,分房范围是“全体在编人员、遗属和借调人员”,而裴树刚利用掌握分房权利,毫无原则,为谋私利, 获取人情,乱分住房。(1)早已调离交通运输局,并已享受福利房的,在局里分房;(2)有的领导家属不是局职工,也在局里分房;(3)有的领导亲属不是局 里在编职工,既在局里分房,又在下属单位分房;(4)甚至事业单位招用的临时工也参与分房;(5)部分局党委成员和双职工分得2套房。(6)裴树刚一人分 得3套房。这种毫无原则,慷国家之慨,谋取私利,让不应该再占有国家住房资源的人,通过规避政策,投机取巧行为,在裴树刚的一手操办下,再多占住房资源, 严重破坏了国家的住房政策,侵占了国家利益,践踏了本局干部职工利益(被逼交出福利房),对于违规获得住房的人应予以退出或者市场价格购买。
(二)、忽悠职工,做糊涂账
新建高层当时市场价格2460元(行政中心同一时期建设),本单位在已有土地的情况下(新建高层住宅楼土地早在2003年西迁时征用),领导规定按 2600元/平方预交,结果在交房前又抬高至2800元/平方,强迫职工多交3-4万元房款,新院旧楼规定的1800元/平方,1600元/平方,在未进 行任何装修的情况下,交房前又抬高至1950元/平方,强迫职工多交2-3万元房款,一千多万的房款全部用于新房建设。
现所有购房职工已搬迁半年多,但是至今,高层住宅楼到底每平方米多少钱?对职工还没一个明确的答复,为什么还有近两千万的房款缺口?据分管建筑的某领导说,每个月支付12万的利息,到底房屋建设资金流向哪里?高额的利息谁来买单?这是一本领导做给职工的糊涂账!
(三)依权谋私,多占住房,私设小金库,购买超标车
1、裴树刚利用职权在表弟油区办常万成处,承包报废油气井6口,非法经营,非法收入。(油区办人员提供)
2、裴树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交易;京博公司经理马韵升为给占地村寨韩村修路,让裴树刚利用交通运输局财务“无偿”修路后,马韵润升回报给裴树刚一套房产:京博雅苑165平方带车库,11号楼3层。由其子裴建鹏使用。
3、裴树刚之妻李雪华在县油区办典当行入股500万以上,资金来源不明。
4、裴树刚在博城二路89号住房一套,3号楼3层,121平米,属福利房,未退,以市场价卖出。
5、裴树刚在陈户镇有住房一套,房产局有备案。
6、裴树刚在交通运输局购买高层16层189平带地下车位1套后,在交通旧楼又多占住房2套,其为2单元101室、304室。
7、其妻李雪华在县环保局工作,2010年分得福利房1套,180平方,带车库,卖出。
8、其子裴建鹏没调县发改委前,却在县发改委拥有1套188.42平米带车库住房,房管局有备案。
9、裴树刚之妻李雪华,在胜利一路753小区拥有85.15平米住房1套,房管局有备案。
10、裴树刚在家具厂(小吃街商铺)拥有30平米沿街房1套,卖出。
11、裴树刚任局长期间,2010年被纪委查出私设小金库800万元,无任何处分。